主旨:新增「顎咽微創重建手術」等2項自費收費項目公告。說明:一、依114年6月5日基衛醫壹字第1140104254號文辦理公告。二、新增自費項目:(一)「顎咽微創重建手術」:新台幣60,000元/次。(二)「電腦錐狀掃描輔助定位系統」:新台幣2,800元/次。三、以上收費項目,自114年6月13日(公告後第8天)生效實施,並依標準收取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