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林口長庚自114/8/11起,新增「膀胱內化學藥物灌注溫熱治療」一項收費標準。說明:一、依據桃園市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40065558號函辦理公告。 二、林口長庚新增「膀胱內化學藥物灌注溫熱治療:30,000元/次」一項自費收費, 自114/8/11依標準收取費用。